跨村联建 村企联营 社社联合
蒲县组建产业联盟壮大提质村级集体经济
本报讯 为有效解决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经营性收入占比较低、各方扶持合力不足、典型引领作用不强等问题,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蒲县通过跨村联建、村企联营、社社联合等方式,推动组建一批集要素整合、混合经营、全链生产于一体的产业联盟,引领村级集体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全力构建产权关系明晰、凸显生态优势、组织管理高效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体系,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该县明确规定,联盟发起人原则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参股的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在联盟组建过程中,该县制定了六方面十二项支持政策,涵盖资金扶持、用地保障、人才支撑、产品销路保障、组织建设和经营监管等方面。其中明确要求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委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明确“公司组织实施、乡镇研究申报、村级直接受益”的经营思路,并将联盟作为优先扶持的项目实施主体,形成统一配股、龙头带动、集体增收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产业联盟用地保障,该县一方面将联盟发展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途径,保障联盟用地需求。另一方面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的学校、厂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养殖场所等设施,采取入股、租赁等形式与联盟发展联合经营,盘活集体资产。支持产业集聚区周边的村利用土地整理发展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集聚区合作,共同投资兴建厂房或配套物业设施,用于租赁经营。
为确保产业联盟行稳致远,该县县委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行动领导小组,乡村两级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凝聚抓产业联盟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务见成效;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特派员队伍,在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和乡镇干部中挑选业务骨干担任产业联盟特派员,强化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指导。
为充分调动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引领集体经济壮大提质的信心和决心,该县探索研究“容错纠错”机制,对带动会员村入选省、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村的联盟,在扶持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带动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的联盟负责人、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农业技术人员等,可按相关政策予以专项奖励。县乡两级设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奖励资金,制定奖励办法,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幅明显的,给予一定奖励。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将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两项收入”与村干部待遇报酬挂钩,推行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报酬+集体经济创收奖励”报酬制度。
据悉,按照部署,2022年,该县将全力消除10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40%以上,50%以上的村经营性收入实现突破;2023年,集体经济年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0%以上,所有村实现经营性收入;2024年,集体经济年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以上,所有村的经营性收入稳步提升。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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