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出台《办法》保障村干部待遇
采取“基本报酬+绩效报酬”方式发放
近日,娄烦县出台《娄烦县村“两委”干部岗位报酬发放暂行办法》,积极探索报酬大幅提高、激励多措并举、考核管理有效、保障健全完善的农村干部待遇报酬制度,让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既有劲头又有奔头。
拿出600万元 保障村干部报酬提高
以前,娄烦县村“两委”主干的平均报酬3.64万元/年,其他干部平均报酬仅8000元/年。
《暂行办法》明确,县财政每年拿出600余万元,保障村干部报酬提高标准部分的发放。其中,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报酬标准,按不低于所在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落实,由3.6万元提高到3.96万元;非“一肩挑”村“两委”主干报酬按照不低于2.5倍标准,由2.6万元提高到2.86万元;村“两委”其他干部由0.8万元提高到1.8万元,报酬大幅增长。
推行村级“大岗位制”,鼓励村“两委”干部兼职其他公共管理服务工作增加报酬。报酬采取“基本报酬+绩效报酬”方式发放,实行绩效报酬浮动模式,本年度绩效报酬占40%,2023年达到50%,2024年达到60%后不再调整。
村干部获得大学学历每年奖励500元
基本薪酬解决之后,娄烦县设立三项附加奖项,激活村干部队伍“一池春水”。
“集体经济增收奖”,村集体经济经营性年收入较上年度增收部分,可按照20%比例作为村“两委”干部集体经济增收奖励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从村级集体经济中列支,年终一次性集中发放,激励村干部放开手脚、多干多得。
“任职年限奖”,鼓励村干部连选连任以及长期任职,对村“两委”干部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任职年限补助。
“提升学历奖”,鼓励村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提高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对学习取得大学(或在职大学)、研究生(或在职研究生)学历的村“两委”干部,每人每年可分别增加500元、1000元。
同时,规范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将村党组织书记及“两委”干部全部纳入考核管理,从10个方面、细化100项考核指标、赋分1000分,各项指标赋分区间5分—25分不等,确保考核精细精准。其中,900分—1000分为“优秀”,600分—899分为“合格”,500分—599分为“基本合格”,49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不超过10%,“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低于10%。
每人每年最高缴纳3000元保险
娄烦县完善财政代缴村干部社会保险制度,给予村“两委”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补助。
村党组织书记根据星级评定结果,从6星级开始,由乡镇分5档代缴养老保险,县级财政保障资金落实。每增加2星级上升一档,每人每年最高缴纳3000元。村“两委”其他干部可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参加较高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退职退岗可保障待遇,累计任职满9年以上的村“两委”主干退职退岗后,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并根据任职期间受中央、省、市、县级表彰奖励的情况,适当增加补贴标准。
山西晚报记者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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