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兜底夯基我省全面小康
本报讯(记者史晶雯 实习生刘瑛)7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三场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就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民政工作方面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决守住基本民生底线,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从2009年起,省政府连续13年提高低保标准。“十三五”期间,全省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了27%和45.9%。在脱贫攻坚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达到51.5万人,占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总数的45.8%。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连续9次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37万人次、支出4.86亿元。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保障困难群众157万余人,包括:城市低保对象14.5万户、25.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9.9万户、98.9万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3.4万人;实施临时救助20万人次。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15元,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658元。
在农村养老方面,建成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919个,全省涌现出8个农村养老示范县和75个养老示范村,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将分散在乡镇、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集中管理,改善了生活条件,提升了幸福指数。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打造山西养老服务品牌,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养老需求,实施“431”和“1251”工程,即创建4个养老服务模范市、30个养老服务模范县(区)、100个养老服务模范机构;打造10个社区养老服务品牌、200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机构、50个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00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组织。打造一批山西养老服务品牌,实现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示范引领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维度养老服务示范引领模式和机制,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省还将着力提升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质量。例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建立以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引导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养老床位由量向质的要求转变,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等,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养老需求。
此外,我省将不断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制度,依法组织完成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现基层选优配强。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发挥民政工作的兜底夯基作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完善养老育幼及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断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彰显民政担当,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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