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3個縣(市、區)被確定為
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試點縣
本報訊(記者張美麗)記者日前從省農業農村廳獲悉,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和關於加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我省在各鄉鎮全面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同時,確定太原市小店區等13個縣為省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試點縣(以下簡稱“試點縣”),探索網格化管理體制機制。
13個試點縣分別為:太原市小店區、懷仁市、方山縣、興縣、晉中市太谷區、澤州縣、永濟市、萬榮縣、大同市雲州區、忻州市忻府區、陽泉市郊區、長子縣、曲沃縣。
據了解,試點縣將從實際出發,按照范圍清晰、管理便捷、無縫對接、全面覆蓋的原則,全面落實農業農村部關於加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規范統一和探索高效運行的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路徑和模式,摸索管理工作運行機制,打造示范引領全省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樣板,為全面提升基層監管效能提供制度機制保障,切實打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最后一公裡”,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量,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據悉,13個試點縣將於3月底前印發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試點實施方案,試點縣在省、市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圍繞試點內容,有力有序開展試點,確保實施方案規定任務落地見效,發現問題及時調整和改進。
隨后,省農業農村廳將組織召開全省試點經驗交流會議,收集意見和建議,推廣有效的試點經驗,統一鄉鎮監管員、村級協管員(信息員)身份標識標志。年底試點縣將總結試點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形成試點工作總結報告,省農業農村廳將集中匯總試點成效,並分析研判,對可復制、可借鑒的經驗做法固化成制度機制,以文件形式印發,對成效突出的試點縣給予通報表揚,並匯總試點情況報送農業農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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