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關於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決定》
本報訊(記者史晶雯)5月6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根據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傳達的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常委會制定日前出台了 《關於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決定》以縣(市、區)為單位,從工作實際出發,並進一步強化了縣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負總責的工作要求;《決定》劃出的生態環境保護紅線,就是必須牢牢守住的安全底線,堅決不能觸碰、不可逾越;縣級黨政主要領導要切實擔負起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職責,對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點難點堵點要了然於胸、心中有數,黨政同管、同抓、同責,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大生態”格局;《決定》採取更狠更硬措施,就是要堅決杜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從嚴抓生態環境保護的堅定態度和決心。
據介紹,2019年至今,全省在生態環保領域共實施問責1025起,問責領導干部1659人,其中廳級干部5人,縣處級干部126人,鄉科級干部981人,其他干部547人。圍繞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及 “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堅持“查清事實、精准問責”的原則,及時啟動問責程序,對195名相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通過嚴肅問責,倒逼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真正落實 “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這次出台的《決定》,再次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對破壞生態環境“零容忍”的一貫立場和鮮明態度。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堅守職責定位,緊盯發生破壞山體、違法佔地、私挖濫採、違建別墅、圍湖(河)造地、違規排放、毀壞森林(草原)等七種情形,緊盯“關鍵少數”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緊盯破壞生態環境背后的責任問題、腐敗問題、作風問題,堅持問題不查清的不放過、責任人處理不到位的不放過、問題整改不迅速的不放過,做到堅決穩慎精准規范追責問責,以有力有效問責促進有力有效履責,推動高質量發展與高標准保護同向發力、協同推進、一體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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