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於7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條例》
本報訊(記者史晶雯 實習生劉瑛)5月2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貫徹落實省委工作要求、通過立法破解知識產權保護難題的重要舉措,標志著我省知識產權工作邁上了法制建設的新台階,是我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具有裡程碑意義的大事。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領導,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並將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並明確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涉及的市場監督管理、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著作權管理等部門的具體職責。
《條例》對知識產權糾紛解決的相關制度作了設計和規范。鼓勵採取自行協商、行政裁決、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知識產權糾紛;規定應當完善立案協助、調查取証、証據互認和應急聯動等工作程序;規定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機制等。
據介紹,《條例》的制定有利於增強知識產權意識,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支撐我省構建更加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打造一流創新生態,促進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提升整體競爭力,推動實現高質量轉型發展重要目標。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