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發布了《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共五章二十三條,對適用范圍、管理職責、回收體系建立等多方面作出要求,並說明鼓勵機制、明確法律責任。
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正式印發《國家化肥商業儲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同時廢止《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中央救災儲備化肥管理辦法》《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補充規定》。該辦法適用於國家化肥商業儲備的管理及承儲企業選定、監督、考核等工作,自9月1日起正式實施。
7月3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印發《國家化肥商業儲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同時廢止《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200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令第26號)、《中央救災儲備化肥管理辦法》(計經貿〔1999〕577號)、《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管理辦法補充規定》(發改經貿〔2005〕2251號)。《辦法》將從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農用薄膜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在我國廣泛使用,對增加農作物產量、提高品質、豐富農產品供給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為減少農業薄膜殘留污染、實現綠色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特制定 《農用薄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辦法》),並於2020年9月1日起實施,《辦法》制定了哪些內容?一起來看一下: 一、如何進行農業薄膜全程監管? 《辦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農用薄膜污染防治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農用薄膜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
本報訊(記者張麗媛)近日,為加強草原生態保護與修復,促進草原管理水平,我省出台《山西省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工作導則》(以下簡稱《導則》),推動林草融合高質量發展。 據調查統計,我省曾有天然草原6828萬畝,貫穿南北,包括山地草原類、山地草甸類、山地灌叢類、低地草甸類、喜暖灌木草叢類、疏林草地類等類型。
山西新聞網三農頻道訊 據山西省林業和草原局消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條和《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第三條關於對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進行調整的有關規定,該局組織力量對1991年山西省政府公布的《山西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進行了增補,經科學評估,形成了《山西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征求意見稿),目的是有利於我省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其中,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蠍子被納入。
正在中國人大網開征民意的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系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展開初次審議的版本,這也是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首次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征集意見建議。 如何通過立法來促進鄉村振興?此前,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在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作草案說明時介紹,起草鄉村振興促進法的著力點是,把黨中央關於鄉村振興的重大決策部署,包括鄉村振興的任務、目標、要求和原則等,轉化為法律規范,確保鄉村振興戰略部署得到落實,確保各地不鬆懈、不變調、不走樣,持之以恆、久久為功促進鄉村振興﹔把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促進鄉村振興的政策措施,特別是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建立新型城鄉關系方面的政策,通過立法確定下來。
本報訊(記者 韓超)根據《農業農村部關於加強公海魷魚資源養護促進我國遠洋漁業可持續發展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我國首次在西南大西洋公海相關海域試行為期3個月的自主休漁。公海自主休漁是我國針對尚無國際組織管理的部分公海區域漁業活動採取的創新舉措,對促進國際公海漁業資源科學養護和長期可持續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為了加快推進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規范發展,維護好廣大農戶和服務組織的合法權益,6月4日,農業農村部制訂發布了《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合同示范文本》(附《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標准指引》)。 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合同包括服務內容、服務標准、服務期限、服務費用、支付方式、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處理以及其他約定事項等九大板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可以參照《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標准指引》,就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已對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展開初次審議。作為促進法,該法擬通過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促進鄉村全面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立法保障五大振興,建立健全中國特色鄉村振興法律制度。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四十二號) 《山西省經濟林發展條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0年5月1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5月15日 第一條 為了促進全省經濟林持續健康發展,增加農民收益,維護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本報訊(記者 馬玉)近日,記者從山西省人大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山西省經濟林發展條例》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旨在通過立法來引領、規范、推動經濟林高質高效發展。這也是全國首部經濟林發展的地方性法規。
依據《農藥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正在對 《農藥登記評審技術規范》(以下簡稱 “規范”)進行修訂工作。就產品化學內容而言,相比於前一版,最新一版規范在相關雜質清單等部分進行了修訂和補充。
本報訊(記者史晶雯)5月19日,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 《山西省經濟林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自7月1日起施行,是全國首部經濟林發展地方性法規。 據介紹,我省經濟林,既有悠久的種植歷史,又有獨特的地理條件,近年來每年新發展經濟林在100萬畝以上,成為繁榮縣域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
本報訊(記者 韓超)近日,農業農村部公布2019年相關漁政執法機構查處的違反漁業法律法規、損害漁業資源與生態文明建設的10起典型案例。 據介紹,這10起典型案例分別是:“魯某漁70234”等8艘漁船伏季休漁期河北海域非法捕撈案,“浙某漁運90039”伏季休漁期違法收購漁獲物案,江蘇省高某某等10人禁漁期高寶邵伯湖電魚案,江蘇省泗陽縣張某某等17人禁漁期非法收購、捕撈漁獲物案,浙江省舟山市“浙某漁05228”所有人王某未履行安全責任案,8艘涉漁“三無”船舶非法下水航行、作業案,山東省壽光市“魯某漁60397”未按規定刷寫懸挂船名號牌、違反伏季休漁規定非法捕撈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鐵山港區麥某某等16人禁漁區使用禁用漁具非法捕撈案,重慶市某溪淡水漁業有限公司非法使用人用藥品養殖鱘魚案,深圳市大鵬新區陳某某未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証》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
財政部網站15日消息,財政部等四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國農業信貸擔保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完善財政“一補一獎”政策。中央財政對政策性農擔業務實行擔保費用補助和業務獎補,自2021年起五年內,擔保費用補助資金按照 “政策性業務規模 (上年末政策性業務在保余額與上年新增當年解保且實際擔保期限6個月以上的政策性業務規模之和,下同)×補助比例(1.5%)×獎補系數”測算,業務獎補資金按照 “政策性業務規模×獎補比例 (1%)×獎補系數”測算,並按照各地落實上年中央財政獎補資金情況進行結算。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台,實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司法行政、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的工程項目審批、資金落實、施工許可、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等信息及時共享。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水電燃氣供應、物業管理、信貸、稅收等反映企業生產經營相關指標的變化情況,及時監控和預警工資支付隱患並做好防范工作,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稅務等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本報訊(記者 石亞楠)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引導社會資本有序投入農業農村,加快形成鄉村振興多元投入格局。 《指引》指出,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是鞏固農業基礎地位、推動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重要支撐,是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和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有效舉措,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力量。
(1992年5月20日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8年7月24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節約能源條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0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境內從事野生動物保護以及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
當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也是春耕備耕和畜牧業恢復生產的重要節點。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以下簡稱“總站”)集中行業優勢力量,組織制定了《養殖場機械化消殺防疫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並印發,充分發揮畜牧業生產“機械化部隊”作用,支持和保障畜牧業生產。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四十二號) 《山西省經濟林發展條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0年5月1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5月15日 第一條 為了促進全省經濟林持續健康發展,增加農民收益,維護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本報訊(記者 馬玉)近日,記者從山西省人大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山西省經濟林發展條例》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旨在通過立法來引領、規范、推動經濟林高質高效發展。這也是全國首部經濟林發展的地方性法規。
依據《農藥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正在對 《農藥登記評審技術規范》(以下簡稱 “規范”)進行修訂工作。就產品化學內容而言,相比於前一版,最新一版規范在相關雜質清單等部分進行了修訂和補充。
本報訊(記者史晶雯)5月19日,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 《山西省經濟林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自7月1日起施行,是全國首部經濟林發展地方性法規。 據介紹,我省經濟林,既有悠久的種植歷史,又有獨特的地理條件,近年來每年新發展經濟林在100萬畝以上,成為繁榮縣域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
本報訊(記者 韓超)近日,農業農村部公布2019年相關漁政執法機構查處的違反漁業法律法規、損害漁業資源與生態文明建設的10起典型案例。 據介紹,這10起典型案例分別是:“魯某漁70234”等8艘漁船伏季休漁期河北海域非法捕撈案,“浙某漁運90039”伏季休漁期違法收購漁獲物案,江蘇省高某某等10人禁漁期高寶邵伯湖電魚案,江蘇省泗陽縣張某某等17人禁漁期非法收購、捕撈漁獲物案,浙江省舟山市“浙某漁05228”所有人王某未履行安全責任案,8艘涉漁“三無”船舶非法下水航行、作業案,山東省壽光市“魯某漁60397”未按規定刷寫懸挂船名號牌、違反伏季休漁規定非法捕撈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鐵山港區麥某某等16人禁漁區使用禁用漁具非法捕撈案,重慶市某溪淡水漁業有限公司非法使用人用藥品養殖鱘魚案,深圳市大鵬新區陳某某未取得《人工繁育許可証》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
財政部網站15日消息,財政部等四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國農業信貸擔保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完善財政“一補一獎”政策。中央財政對政策性農擔業務實行擔保費用補助和業務獎補,自2021年起五年內,擔保費用補助資金按照 “政策性業務規模 (上年末政策性業務在保余額與上年新增當年解保且實際擔保期限6個月以上的政策性業務規模之和,下同)×補助比例(1.5%)×獎補系數”測算,業務獎補資金按照 “政策性業務規模×獎補比例 (1%)×獎補系數”測算,並按照各地落實上年中央財政獎補資金情況進行結算。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台,實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司法行政、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的工程項目審批、資金落實、施工許可、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等信息及時共享。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水電燃氣供應、物業管理、信貸、稅收等反映企業生產經營相關指標的變化情況,及時監控和預警工資支付隱患並做好防范工作,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稅務等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本報訊(記者 石亞楠)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引導社會資本有序投入農業農村,加快形成鄉村振興多元投入格局。 《指引》指出,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是鞏固農業基礎地位、推動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重要支撐,是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和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有效舉措,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力量。
(1992年5月20日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8年7月24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節約能源條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0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境內從事野生動物保護以及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
當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也是春耕備耕和畜牧業恢復生產的重要節點。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以下簡稱“總站”)集中行業優勢力量,組織制定了《養殖場機械化消殺防疫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並印發,充分發揮畜牧業生產“機械化部隊”作用,支持和保障畜牧業生產。
新華社北京4月2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農作物病虫害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詳見3版),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農作物病虫害防治事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近日,為規范和加強國家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運行管理,推進現代種業高質量發展,農業農村部印發《國家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運行管理辦法》,主要包括六章,共計二十三條內容。 《辦法》規定,項目運行管理工作實行“誰審批、誰監管”和“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項目管理部門和項目運行主體的管理職責﹔在體系管理上,按照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育種創新、測試評價、良種繁育等4個項目類別,實行體系化挂牌管理,並依托農業農村部建設的項目管理平台,及時調度匯總項目運行管理數據信息,提交項目運行總體狀況分析報告﹔在項目運行管理上,實行項目承擔單位法人責任制,要求各單位強化日常管理和運行維護,保障項目持續運行﹔在績效評價上,按照項目類別實行分類評價,績效評價可以採取運行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第三方評價等多種方式,每三年組織一次。
本報訊(記者 李琭璐)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給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增收帶來較大困難。近日,農業農村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按照國務院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要求,制定印發了《擴大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規模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在推動農民工有序返城返崗就業的同時,促進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創業。
第三十一條 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制度。 分包單位應當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與當月工程進度等情況一並交施工總承包單位。
中新網北京3月25日電 (記者 張子揚)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關於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和《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明確提出建設法治鄉村重大任務。
新華社北京3月23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在防疫條件下積極有序推進春季造林綠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就在防疫條件下做好今年春季造林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的批示要求,積極有序推進春季造林綠化工作,確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近日,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和商務部三部門辦公廳聯合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針對農機超期服役問題,出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引導各地加快老舊農業機械報廢更新進度,優化農機裝備結構,促進農機安全生產和節能減排。 《意見》指出,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農民自願、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環保”的原則,進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業機械淘汰力度,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安全可靠農業機械的推廣應用,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
《山西省用水定額(農業用水定額)》日前公告發布,並將於2020年5月28日實施。新發布的山西省農業用水定額制定或修訂了全省四大分區的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的用水定額﹔種植業包括全省14類主要農作物的用水定額。
安徽省碭山縣葛集鎮土山村油桃大棚裡,果農帶著口罩忙著給桃花授粉。據悉,碭山縣的黃桃罐頭已成為出口創匯的重要農產品。
第二十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優化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服務流程,做好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日常管理工作﹔發現資金未按約定撥付等情況的,及時通知施工總承包單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並納入欠薪預警系統。 工程完工且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公示30日后,可以申請注銷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賬戶內余額歸施工總承包單位所有。
2月17日,《有機無機生物復混肥料(復合肥料)》團體標准正式發布,並於即日起實施。該團體標准是由中國農業生產資料流通協會組織發布的首個團體標准。
日前,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2020年推進現代種業發展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 《要點》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
為貫徹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推進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促進農業綠色發展,保護農村生態環境,日前農業農村部提出:到2022年,在全國100個縣開展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試點。試點縣50%以上的行政村開展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回收率達到80%以上。
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聯合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農業農村部農機化司、財政部農業農村司、商務部市場建設司有關負責同志就《意見》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關於印發當前春耕生產工作指南的通知 國發明電〔202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 現將《當前春耕生產工作指南》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2日 當前春耕生產工作指南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的部署要求,統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耕生產工作,分區分級恢復生產秩序,不失時機抓好春季農業生產,奪取糧食和農業豐收,為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提供有力支撐,特制定本指南。
近日,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發布了《禁限用農藥名錄》(2019版),其中禁止(停止)使用的農藥增至46種,在部分范圍禁止使用的農藥有20種。 《農藥管理條例》規定,農藥使用應按照標簽規定的使用范圍、安全間隔期用藥,不得超范圍用藥。
從交通運輸部獲悉,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日前聯合印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農業農村部門統籌做好2020年春季農業生產物資運輸保障工作,聯合制定春季農業生產物資運輸保障方案,有序恢復正常交通運輸秩序,落實綠色通道政策,保障春季農業生產物資運輸。 針對部分地區農業生產物資運輸車輛“進村難”、高速公路“上得來、下不去”以及農機具跨區域作業轉運難等問題,通知明確,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全力配合公安機關,有序恢復正常交通運輸秩序,有力保障公路路網順暢運行。
農時貴如金。當前春耕備耕進入關鍵階段。
第三章 工資清償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當依法予以清償。 第十七條 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招用農民工,農民工已經付出勞動而未獲得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對年屠宰能力超過5000噸的家禽屠宰企業儲存耗損和用電費用給予適當補貼﹔涉農企業用水、用氣價格均下調10%……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農業企業平穩健康發展、保障農產品供應,安徽省近日出台17條政策舉措,其中在組織企業復工復產方面,建立重點涉農企業名錄和復工復產時間表,實行清單式精准分類管理。優先支持飼料、畜禽屠宰、農產品加工以及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生產和農產品物流配送等生產經營企業加快復工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