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我省8个单位获农业农村部表彰
本报太原12月27日讯 (实习记者 刘迎春) 近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0个先进集体和400名先进个人入选。其中,我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忻州市农村经济经营发展服务中心、阳泉市农村经济事务指导中心、黎城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沁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翼城县农业农村局和运城市农业农村局8个先进集体获得表彰。
2017年,我省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截至2021年9月,我省796.7万农户拿到股权证书,占比99.2%。45954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登记赋码完成率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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