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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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壶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云开带领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在壶关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商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辛寨醋业、石堡寨村、电子商务中心等地,通过实地查看、询问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及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强调,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要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创新这一主线,全面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工作扎实推进。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坚持“特”“优”发展战略,以“121”农业工程为突破口,推动农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不断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开创新局面、实现新突破。

(郝静瑶)

(责编:刘晓亮、林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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