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开拓创新促发展 示范单位谱新篇
山西新闻网三农频道讯 11月9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名单,永济市农业农村局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为树立新时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标杆,争创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近年来,在永济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安排部署下,执法队全体队员凝心聚力,严格按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精准施策,精细落实,着力提升办案水平。在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
抓改革谋进取,构建科学高效执法体系
一是勇推执法改革。按照中央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该局全面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于2019年3月完成组建永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28人,综合行使畜牧兽医、饲料兽药、畜禽屠宰、农资、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等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二是突出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建带创建、以创建促党建的工作思路。目前,该局执法队共有共产党员12名。在工作中,他们带头讲规矩、强作风、勇担当、敢作为,凌晨执法、通宵执法成为常态,大大提高了农业执法队伍的凝聚力、组织力和战斗力。
强规范推建设,打造一方蓝天碧水净土
一是抓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投诉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并建立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二是抓基础保障。执法队现在有办公室5间,会议室1间,询问室1间,档案室1间,仓库1间,执法车辆1辆,执法取证设备、日常办公设施齐全,相关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三是抓信息建设。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等执法信息系统,拓宽执法信息来源,提高执法取证水平。四是抓法治建设。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严格“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和送法 “下乡”活动,推动法治建设到乡、进村、入户,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提高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践使命保安全,立足岗位职责踔厉奋发
一是坚持交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该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习制度:2023年该局领导干部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课程累计10个学时,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每周学法累计25个学时,有效提升了农业战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政治站位和综合能力。
二是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执法队坚持“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原则,坚决打击农业领域各类违法行为,为永济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三是查处及时高效,办案规范公正。①重点围绕产品质量安全、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案件追根溯源,加强行刑衔接。三年来,永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办结案卷 46 宗,处罚金额80余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 20 余万元。②2020年12 月,执法队被评为全国渔业执法先进集体、山西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先进单位;2021年12 月底,在全省案卷评查工作中,执法队《山西德康化工有限公司有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假兽药案》案卷被评为省级优秀案卷;2022年6月,执法队荣获运城市2022 年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知识竞赛二等奖。
四是部门协作联动,行刑有机衔接。在农业执法工作中,永济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相关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协作联动执法。截至目前,执法队已与公安部门完成联合查处多起涉农违法案件,其中最具典型的一起违法经营罪案目前已终审结案。此案被定为全国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对全国兽药行业的执法工作具有指导性意义。
五是持续高压态势,严惩违法行为。执法队认真落实全国农资打假视频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亮剑行动”“利剑护农行动”“农资忽悠商”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着力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农资、重点环节重点检查,深入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打击侵犯农民利益、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补短板锻长板,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执法队将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机构建设,优化执法工作队伍结构,强化执法骨干学习培训。二是深化服务意识。执法队将进一步深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岁月似梦,奋斗如歌,今后的工作中,永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队员将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引下,以这次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活动为契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推动永济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实效,实现新跨越!
(苏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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