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苗木品种不符起纠纷 农业执法调解暖民心
永济:苗木品种不符起纠纷 农业执法调解暖民心
近日,永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功调解一起因苗木品种不符引发的消费纠纷,为农户赵某挽回经济损失7200元。这场高效公正的调解,不仅维护了农户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农业执法部门“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工作初心。
投诉:购苗品种“货不对板”,农户急盼维权
“买的是‘珍珠枣油三号’,长出来却是‘一号’,这可咋整?”投诉人赵某满脸焦急地向执法队求助。据了解,赵某此前从临猗县某处购入600株标注为“珍珠枣油三号”的成品苗,单价6元/株。然而待苗木长成后,他发现实际品种为“珍珠枣油一号”。
“这俩品种差别大着呢!”赵某解释,果实特性、市场价值和管理要求的不同,可能让他蒙受不小的预期经济损失。情急之下,他向永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寻求帮助。
处置:执法人员快速介入,依法调解促和解
接到投诉后,执法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展开调查。执法人员仔细核实购买凭证,现场检查苗木生长现状,全面掌握事件来龙去脉。
调解现场,执法人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耐心听取双方陈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清晰阐明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责任。经过反复沟通释法、情理兼顾的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经营者一次性补偿赵某经济损失7200元。
“多亏了执法队的同志,不然这损失真不知道找谁要!”拿到补偿款的赵某难掩感激。
延伸:强化监管护农利,筑牢乡村振兴基石
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是永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践行服务理念的生动缩影。据了解,下一步执法队将持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和风险提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从源头减少类似纠纷,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保驾护航,为乡村振兴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何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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