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慈林镇以“小规约”助力基层大治理
山西新闻网三农频道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长子县慈林镇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小规约”助力基层善治。
党建先行加强政治引领
慈林镇在村规民约制定修订过程中,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第一原则,树立起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突出先锋引领。该镇深入践行“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结合村民需求和村内实际,聚焦村内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以提档升级村龙泉村、龙塘村、崔庄村和精品示范村张店村为例,将红白理事、社会治安、赡养老人、邻里关系、环境治理、婚姻家庭、公益事业、土地管理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由全村老百姓进行修订完善,并成为全体村民的行为准则。将村规民约制定修订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村民会议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宣讲,全面引导村民加强遵规守约的行为养成。强化行为约束。党员干部和村(社区)“两委”带头对违反村规民约的群众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通过“红黑榜”进行公示,有效提升规约的执行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自觉遵守,做到以优良党风正民风、促新风,构建党群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
依法制“约”恪守原则规范
慈林镇坚持以合法性、规范性为基本要求开展村规民约的制定修订工作,确保规约在制度的框架下运行,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良法善治。明确制“约”程序。第一,调查研究,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针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与本村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在哪些方面制定村规民约。第二,集中意见,拟定草案。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发动村民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并集中上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意见,拟定出本村的村规民约草稿,再发给村民征求意见。第三,提交村民大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讨论过程中,要根据村民的讨论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然后交付表决,以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对一些分歧比较大的问题,可以暂不规定,待成熟之后再补充完善。第四,公示。村规民约通过后,应当以适当的形式公布,可以印发各家各户;也可以张贴公布;甚至可以刻写在石碑上。同时还要按规定报镇政府备案,接受监督, 使“小规约”成为村(居)民自治的有力保障。同时做好制定修订主体、程序和文本内容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有效助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
以民为本突出多方协同
慈林镇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注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拓宽群众参与渠道,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积极动员群众,在村规民约制定修订之初,各村(社区)通过小区微宣讲、拉拉家常话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宣传,大大提高村(居)民的参与度。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召开征求意见交流会,有效发动多方主体建言献策。充分协商互动,以“补短板、解难题”为思路,聚焦群众关心的邻里矛盾、环境治理、红白喜事等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形成“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的议事协商模式。
因地制宜明确规约内容
慈林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有机融入法治理念和德治传统,推进“小规约”赋能“大治理”。聚焦重点,聚焦村(居)民行为规范、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等生产生活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结合村(社区)实际情况、风俗习惯、历史沿袭等因素合理制定规约内容,规范突出问题,不贪多求全,不面面俱到,实现“一村(社区)一策”的特色,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及时将树新风治陋习、“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禁止私搭乱建等方面内容充实细化到其中,确保规约合时宜、接地气。形式多样,各村(社区)分别采取条款式、顺口溜、三字经、四字诀、七字句等多种形式制定修订村规民约,确保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使“小规约”真正走进群众心中。
以德促治注入崭新动能
定规矩、立良俗、谱新篇,慈林镇运用“小规约”以点带面,推动“点上盆景”发展成为“面上风景”。该镇把新时代文明讲堂作为宣传规约的主阵地,借助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等扩大规约影响力,在潜移默化中引导村(居)民趋善行善。以村规民约践行为切入点,不断强化道德模范典型树立,评选“好媳妇”“好婆婆”、推荐“慈林好人”“优秀志愿者”“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村居民提高文明自觉,切实发挥“小规约”的“软法”约束作用。
(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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